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為維護教職員工生食品安全,請各校持續依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發布之資訊,清查並停止使用標示不實及違法添加之油品,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2年10月25日臺教綜(五)字第1020161527號函轉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本(102)年10月24日發布之新聞稿內容所載,富味鄉公司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攙加「棉籽油」,另有1件「調和花生油」產品添加花生香料未於外包裝標示。衛生局針對25件產品涉及標示不實部分,已公布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
二、為維護教職員工生食品安全,請各校辦理措施如下:
(一)請各校校內之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或餐食供應團膳公司有使用或供售該公司產品,應立即下架及停止使用。
(二)請各校針對餐飲場所、自營販賣部或委外連鎖便利商店等,進行全面清查:
1、上述標示不符及違反規定油品應立即下架。
2、如發現廠商仍使用違法食用油,應依契約規定辦理。
(三)請各校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建立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並落實自行檢查管理;為維護教職員工生食品安全,教育部將於近期抽查學校油品使用及販售狀況。
(四)請各校加強宣導教職員工生及家長,應自行檢視家中使用之油品,如有標示不實及違法添加之產品,應停止使用,以免影響健康。
三、請各校指定專人定期至下列網站,主動掌握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發布之新聞,並據以下架及停止使用:
(一)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焦點新聞。
(二)彰化縣衛生局網站(http://www.chshb.gov.tw/)─新聞稿。
(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焦點新聞、「油品混充及違法添加銅葉綠素事件專區」。
四、各校如有供售問題產品,應進行校安事件通報(通報主要事件類別─安全維護事件、次類別─其他校園安全維護事件),並通報本局。
五、各校如外購盒餐食品或團體膳食,請各校午餐供應委員會或相關單位,主動查訪餐食供應廠商,並回溯了解油品使用紀錄。
六、請各校應確實辦理食材驗收或外訂盒餐團膳驗收及查訪廠商,並留存完整紀錄;若經抽查仍有未依規定使用該油品的廠商,各校應確實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七、「富味鄉公司攙加『棉籽油』品項表」請逕至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焦點新聞─新聞稿─「富味鄉向衛生局坦承內銷油品攙加棉籽油重罰」項下載。


來自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富味鄉公司攙加「棉籽油」品項表
編號 品名
1 一級黑麻油3K
2 花生油(花P18)
3 芝麻香油3L
4 芝麻香油4.5L
5 芝麻香油(香P18)
6 香P190
7 P3芝麻香油
8 大利芝麻香油
9 東昇香油
10 統馨芝麻香油
11 大豐芝麻香油
12 火鳥芝麻香油
13 大吉芝麻香油
14 正味芝麻香油
15 正芳芝麻香油
16 大班芝麻香油
17 高級芝麻香油
18 大富芝麻香油
19 聯合芝麻香油
20 大勝芝麻香油
21 黑麻油(麻B18)
22 聯成黑麻油3L
23 聯香一級芝麻香油3L
24 聯香特級芝麻香油3L
富味鄉調和花生油: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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